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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最强人生》 第一百三十六章 画漫画吧!(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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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花儿与少年》和《花样姐姐》……等等,无耻的抄袭简直是层出不穷。

    但在内地,这样的抄袭就是不构成侵权,你也就拿他们没办法。

    所以他们就不停的抄袭,不停的去“模仿”。

    到了最后,除了这些,他们根本连自己的一点创意都没有了,也可以说他们根本不需要有创意,直接照搬就行了呗,哪里用得着那么费精神?

    可是!

    这个事情如果在国外,那就完全不是问题了。

    别说是什么“借鉴”,就是有环节雷同,那都会被人家告到破产倒闭,而且还绝对不会有人同情你。

    即使是bbc电视台、nbc这样的超级大电视台,遇到了这种节目版权纠纷,也是非常的坚决——只要有争议纠纷,那就会立刻停播,不给半点面子,直到你摆平了再说。

    通常在法院来说,对于这样的案子,也都是倾向于前面先创作出来这些创意的一方,后面的人无论你怎么说,哪怕是真的是你闭门造车,创造出来和前面的人一样的环节项目,那也不可能获得胜诉。

    正因为对创意版权是如此的苛刻,所以国外的创作公司才是多如牛毛,而且是积极的去创新,不怕自己的心血被别人剽窃偷盗。

    也因为如此,国外的综艺节目才是我们2010年以后看到的那样的精彩纷呈。

    如果都是和内地一样疯狂的抄袭剽窃的话,那他们那边估计和内地是一样的,都是毫无新意的烂节目在苟延残喘而已。

    香江现在的法律和英国差不多,所以除了在香江申请专利方便之外,还能通过香江这边的专利局,去在英国、美国、法国、日韩等国家也申请综艺创意版权。

    至于那些在以后都没能发展起来的小国家,比如殷俊没有去多费精神申请,因为根本没有那些必要。

    只不过,委托香江这边去申请,也只是一个权宜之计,并不适合长期的去做。

    真正要申请这些,还是殷俊尽可能的自己,或者信得过的人去申请,特别是美国那边。

    未来美国的经济体量、娱乐总量,几乎就是全世界的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恰好他们也是最尊重劳动创意成果的国家之一,只要能霸占住美国这样的市场,那殷俊是一辈子也吃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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