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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最强人生》 第1106章 挖人?分裂?(3/5)

姐,怎么了?”

    “哎呀,你都不关心人家!”邓莉君撒起了娇道。

    “谁说没有?我不是在美.国时间一大早就给你打了电话的么?”殷俊看了看时间,现在已经是香江时间的晚上11点过,邓莉君那边应该是快到中午了。

    “哼哼,人家现在已经到了华盛顿了啦!”邓莉君俏声的道,“你忘记我今天要做什么了?我要在白宫献唱哦!”

    “哦!”

    殷俊这才想了起来,笑道:“君姐,你别告诉我,你还有点紧张。”

    “嗯,有一点点啦,毕竟这可是面对美.国的第一家庭,还有那么多世界的精英。”邓莉君飞快的道,“我待会儿就要去适应一下场地,还要带着卡伦姆一起。他现在紧张得都差点说不出话来,只知道发抖,我挺担心他到时会发挥不出来呢!但是不得不说,阿俊,你给他作的歌曲,实在是太棒了!你真是我最爱的天才!”

    卡伦姆就是《美.国偶像》的第一届冠军,是一个年仅18岁的年轻白人,因为嗓音特别的有磁性,表现又非常的好,舞蹈又很动感十足,所以最后成为了观众们票选的冠军。

    殷俊答应过《美.国偶像》的节目组,到时候会给冠军一首歌,作为他签约宝丽金出唱片的专辑主打。

    等到卡伦姆一获得冠军,第二天殷俊便把歌曲的谱子传真给了邓莉君。

    邓莉君是对音乐很痴迷的人,拿到歌曲,自己就先欣赏和唱了一遍,然后她就喜欢上了。

    但奈何这首歌的针对性太强了,完全就是给男人唱的,她一个女人唱来不合适,所以只能遗憾的交给了卡伦姆。

    不出意料的,卡伦姆也是一看就喜欢,哼唱了几遍后,更是迷上了这首歌,几乎就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了。

    宝丽金那边也很重视,马上派了舞蹈老师来帮忙排练舞蹈,卡伦姆这段时间都没有休息,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这首歌里面。

    哦,忘了说了,这首歌的名字叫做《The Lazy Song》,中文名是《懒人之歌》,火星哥最著名的几首歌曲之一。

    即便是在未来唱片行业无比萎靡的时代,火星哥都凭借着这首歌,一举夺得了多项大奖,单曲卖得是不亦乐乎,流行度遍及全球。

    《懒人之歌》有着火星哥独有的慵懒和欢快气息,曲调简单却又饱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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