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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吏》 第71章 迟来一步(1/4)

    安陆县南通夏浦,北达随、唐,是南郡一处交通要道,所以一年四季往来舟车频繁,再加上进城买卖的商贩、兜售米粮的百姓、北上服役的戍卒,流动人口不少。

    但不管等在外面的人有多少,每日城门开启的时间,依旧是雷打不动的日出为准。

    然而事情总有例外,腊月十二这天,平旦时分,天还未亮,安陆县南门便提前打开了。

    夜色中,黑衣黑冠的官吏驾车一马当先,疾驰而出,身后的车舆上还有二人。

    “那不是县狱的乐么?”

    守城门的县卒打着哈欠说道,火把映照下,他一眼就认出,那驾车的小吏,正是县狱狱掾的属下,狱吏乐。

    狱掾乃是狱曹主官,负责诉讼刑狱诸事,狱吏则是其手下的百石小吏。狱掾坐镇县城,遇上案件,一般会先派狱吏前往案发地处理。

    所以天还未亮,乐就用紧急凭证,叫开了城门,匆匆带人出城,众县卒纷纷猜测,一定是外乡又发生什么案子了……

    “这一年真是不太平啊。”县卒也不由感慨。

    他们猜的没错,昨夜“人定”时分,夜间宵禁刚刚开始的时候,负责在县狱值班的乐正趴在案几上呼呼大睡,却被狱卒匆匆喊醒,说是外面有外乡亭卒叫门,有紧急案情要禀报……

    乐被吵醒了好梦,本想让那不懂规矩的亭卒在孰里好好待一晚上,但又想起喜大夫那“公务不得拖延过夜”的唠叨,只得满脸不乐意地让人开门,让那报案的亭卒进来。

    来的却是他认识的人,湖阳亭邮人季婴。

    等季婴磕磕巴巴地讲完事情经过后,乐的瞌睡顿时不翼而飞!

    他意识到,此事涉及匿名投书、团伙盗墓、里吏监守自盗,是一桩不得了的大案!

    事关重大,乐不敢自作主张,便忙不迭地派人去将自己的上司,狱掾喜请了过来。

    喜今日休沐,在家安歇,但很快就来到了县狱。他却不听乐、季婴的口述,也不审问涉案的公士去疾,而是先审阅了湖阳亭长黑夫匆匆写就的爰书,上面有简略的案发经过。

    秦律的《内史杂》规定,官吏有事请示,必须用书面形式,不得口头请求!

    喜是个注重法律程序的人,在一切手续无误后,他才开始询问案犯,分析案情,并给出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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