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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吏》 第69章 人赃俱获(3/4)

,可如今利咸在一旁看着,经过匿名信事件后,此人虽已经对黑夫心服口服,但黑夫却没有完全信任他。

    利咸倒是不知道黑夫腹黑的小心思,他让小陶看着众盗墓贼,自己也走过去,拿起那个圆口、双耳、外表布满夔纹的三足鼎,皱眉打量起来。

    所谓的鼎,是西周春秋之时,用于煮大块冷猪肉的器皿。到了战国时,已经渐渐礼器化,平民很少使用,只有贵族们在用飨、祭祀时才和装米饭的簋一起摆出来,以显示自己的古老世系、尊贵地位……

    一般来说,按照《周礼》中的规定,天子九鼎八簋,诸侯七鼎六簋,大夫五鼎四簋,士三鼎二簋。

    不过到了战国,礼崩乐坏,最后连周室都被秦扫灭了,那古旧周礼,便没人遵循。七雄的王们早就开始用天子车驾礼仪,各国的封君们,也俨然以诸侯自居……

    眼前的鼎,便是这墓主人尊贵身份的标志。

    其实吧,在黑夫这种前世今生都是平民屌丝的人看来,所谓的礼器,不就是锅碗瓢盆么?煮大白肉的鼎,放小米饭的簋。放在庶民百姓家,就是厨房寻常之物,放在王侯贵族家,就成了高大上的玩意?

    这两者的区别,是由血统决定的?

    黑夫不以为然,身为现代人,他对血统论是嗤之以鼻的。

    不过这时代的人们,虽然经历了战国之世”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的洗礼,但对于血统论,却依然深信不疑,没落的贵族之后高昂着头颅,看不起任何低贱出身的人。

    即便是那些平民英雄,功成名就之后,也要忙不迭地为自己找一个血统高贵的祖先。或是分封各地的诸侯伯子,或是家道中落的卿族大夫,仿佛不如此,便不足以证明自己成功的合理性似的。

    可实际上,这已是一个能力大于血统的时代了,在王子公孙不立功亦不能得到封地官爵的秦国,尤其如此。

    “求盗,火把凑过来点……”

    另一边,利咸嫌看不清字,东门豹不情愿地走过去,帮他照明,自己也偷眼瞅去,却见那鼎的背面,密密麻麻刻满了金文篆字,但又和秦国的小篆大为不同……

    “你能认得这些鬼画文字?”东门豹看得头都大了。

    “不全认得,但也认识几个,我家几十年前曾是楚大夫,故而祭祖时,祖先灵位上也是这些楚国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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