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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吏》 第245章 除安陆尉(2/4)

黑夫记得,查实此事后,李郡尉十分生气:”倘若这老朽再多说些,说不定本尉和黑夫才是斗然的阶下囚了!“

    很快,利平的”通诸侯罪”坐实,被判了弃市,因为他的儿子及利咸举报有功,此罪及身而止,不必牵连家人族人。当得知这一判决时,老迈利平放声大笑,说自己死得其所,让黑夫不由对他心生同情……

    郧满的案情则有些不同,谨慎的郧满早就销毁了一切信牍,根据斗然的供词,两家虽然有往来,但都是商业层面上的,利用各自的权力,在两国和平时期互通有无……

    郧氏将自己家多余的粮食、皮革送到鄂地,换取楚国较多的金、锡、漆器!一切交易都在云梦大泽中暗暗进行,正因如此,郧氏才富称安陆,有”郧半县“之称!

    郧满的罪行,已不是简单的”通诸侯“了,而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走私活动,好在,无所不包的秦律亦有对应的条款。

    负责审理此案的喜先是惭愧地向郡守、郡丞请罪,说自己在安陆多年,却不知郧氏在偷偷做这种事情,是他的失职,而后便手持律令,严肃地说道:

    “商君有言,粟生而金死,粟死而金生。金一两入于境内,则粟十二石输于境外!若在境内积聚黄金、珠宝,而以粮食易之,则粮仓空虚,国弱!关塞不严,禁网多漏,稻粟粮食,皆为敌有!”

    “郧满通诸侯,此罪一也,身为县尉,却知法犯法,私与外国贸易,此罪二也,律令禁止粮食出境,此罪三也!”

    眼睛里容不下沙子的喜愤怒地当庭斥道:“郡守曾作《为吏之道》,言吏有五失,一曰贱士而贵货贝,二曰不安其朝,三曰居官善取,四曰受令不尊,五曰安家室忘官府。五者有一,则为劣吏,五者有三,削官去职,如今郧满五者有其五,真是大恶非上,身及於死。”

    “以上诸罪一并查咎,当腰斩!”

    这时候,郧满再狡辩也来不及了,他和利平一起,被判了今天处斩。

    宿怨得报,黑夫本该高兴,可不知为何,事后却有些意兴阑珊,连老冤家的死状也不想去看。

    到了傍晚时分,桑木回来了,吃饭的时候,他兴奋地叙说处刑时围观的人是何等的多,大热天里,安陆的县豪乡豪却穿着褚衣,像牲畜一样被杀于市上……

    “利平倒是镇静,淡然赴刑,郧满则贪生怕死,挣扎了好一阵,屎尿横流,最后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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