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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吏》 第12章 拜爵为公士(1/4)

    却听喜说道:“士伍黑夫擒获秦国杀人盗贼潘,以及楚国盗贼一名,当赏金9两。季婴擒获楚国盗贼一名,当赏金2两。”

    季婴一听发现不对,急忙询问:“上吏,不是每生擒一人,便可得14金么?”

    “不然。”喜摇头道:“律令言,捕群盗一人,赏金14两,是没错。但潘等人数不足五人,不构成群盗罪,此事之前已说过。律令又规定,擒获本国杀人盗贼一人,赏7金。至于外国盗贼,不论死活,只赏2金……”

    “原来是这样!”黑夫恍然大悟,看来秦律不但在惩罚上很精细,在赏赐上也锱铢必较啊,果然,赏钱不是那么好拿的,而且这意思不就是:外国人不值钱么。

    只是这样一来,他们得到的赏赐就无形中少了很多啊,黑夫不仅有些肉疼,这些盗贼好死不死,为何偏偏是四个人?

    他不知道的是,群盗罪只算秦人,即便是10个楚人和4个秦人一起为盗,也构不成群盗罪……

    这时候,喜又问:“汝等可还有疑虑?”

    “我有!”

    还不等黑夫、季婴应答,堂下便响起一声猛喝,原本已经认罪的虬髯盗贼潘从地上挣扎起来,扛着他的枷锁抗议道:“说好我值14金的,如今怎么减半了!”

    这就让人哭笑不得了,黑夫有些无奈地看着潘,喜则见惯了这类犯人,一挥手,狱吏就将大呼小叫的潘押了下去,等待他的,是回乡示众、残酷处死。

    一直被拖出去了很远,潘的声音还回荡在县狱里:“黑夫,你说好让我看看那些金子!说好的14金!我不服,不服!”

    黑夫愕然,人之将死,最后惦记着的,竟然是这件事,真不知是该哀呢,还是叹呢……

    可惜啊,直到死,潘都没能摸到金子!

    喜的一声咳嗽,让黑夫回过神来。

    “汝等的赏金,待我奏明县令、县丞后,今日便可领取,不过……”

    喜看向黑夫,若有所思。

    律令里说过,但凡审讯案件,必须先听完口供并加以记录,尽量让受讯者自动陈述,虽明知有谎言,也不要马上诘问,先将疑点记录下来。待到双方都没有话说,法官再按照疑点逐一诘问。

    这么多年来,喜都是按照这“听言--诘问--解辞”的程序审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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