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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萝莉是大明星 第十一章 “卖身契”合同(1/4)

    茶馆里面。

    米丞琳素白的右手拿着签字笔,左手拿着手机,扭头看了眼小包间里面等候着的潘晓峰和吴虹,微微嘟了嘟嘴——她有些不太明白,舒泓明为什么会专门打电话给她,让她不要签合同。

    在她看来,秦风传媒这次给她的这份新的艺人合同,待遇真的很优厚。

    尤其是,只要她签署合同的话,秦风传媒就会立刻给她二十万签字费。

    这可是二十万啊!

    张彩霞现在身体情况很不好,治病需要一大笔的钱。在舒泓明下午离开的时候,虽然舒泓明说是学校里有事,但米丞琳知道,舒泓明其实是去借钱了。要是她能拿到这一笔钱的话,也能让舒泓明减轻负担。

    而且,除了钱之外,秦风传媒还保证她的通告数量,并且保证,公司会全力运作,至少让她成为三线明星!

    在大宁帝国娱乐圈体系内,三线明星,是指拥有超过五十万粉丝、并且在全国范围内都有一定影响力的明星。再往上,还有二线明星、一线明星、顶级巨星等。现如今,大宁帝国现在很重视民众的文娱生活,如果她真的能成为三线明星的话,只要保证一定的曝光率,前景还是很看好的。

    当然,这份合同上,有的条款限制也很强,对她的要求有些苛刻,比如说需要三个月的封闭学习,此期间不得与外人接触和通信;公司有权指定她拍摄电影,如果她不愿意,就算违约;成名之后,她需要在公司的安排下走穴商演,抽成比例很低……

    不过,只要能成了三线明星,这些貌似也都可以忍受。可是,舒泓明让她暂时别签,等他来了以后,再说签合同的事……

    当然,以她对舒泓明的了解,在看到那些苛刻条款后,舒泓明绝对不会同意她签这份合同的。

    米丞琳蹙着眉头,想了一会,忽然眉头展开,撇了撇嘴角,略带俏皮地一笑——

    要不,她就赶在大舒赶来以前,赶紧签下合同?

    到时候,顶多被大舒骂一顿,没什么大不了的吧?

    想了想,米丞琳就想立刻进包间里面,先把合同签了再说。也就在这时候,米丞琳手中的手机又响了起来。她拿起来一看,是舒泓明打来的电话。她连忙接了起来,只听电话里面,舒泓明喘着气:

    “大米,我在门口,出来接我。”

    米丞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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