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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小花农》 第四百五十二章 金丝墨翡(2/3)

十六个人带咱们家黑豹,我来订餐。”

    新新在旁边吵着:“老爸,订那家明月楼,我特别想吃他们家的烧鹅。”

    “行,咱们就订明月楼,给你,你去点菜。”店主也光棍,直接让新新去点餐,反正今天有人请客,不吃白不吃。

    趁着新新点餐的工夫,洛桐和胡老聚在一起聊天,两人主要说的还是翡翠,主要是胡老在说,洛桐在一边听着。最后商定下来,胡老用一对春带彩的手镯和洛桐换一对金丝墨翡的镯子。

    这两者的价值其实是不相上下的,只是在市面上来说,金丝墨翡的可能更稀少一些。

    这般商定好,两人还互相留了微信和电话,就准备到时候回了浙省两人再交易。魏启然眼睛都羡慕地红了,他眼馋胡老那春带彩的镯子很久了,可惜胡老就是不肯卖给他。

    他眼睛转了转,“侄媳妇,你看你这金丝墨翡是不是也匀一些给我?”

    只要有了这金丝墨翡,就算接下来的翡翠公盘不参加,魏启然也能保证自家的公司在接下来的一年中的利润是不愁的。

    当然魏启然可不敢保证洛桐会将这金丝墨翡全都卖给他,他也看出来了,洛桐这姑娘有的时候你就不能拿钱诱惑她,人家不差钱啊。所以魏启然只能另外想办法,这不就开始打感情牌。

    洛桐看着他笑得如同菊花一样的面庞,默默地移开了眼睛,笑成这样,真的有点辣眼睛。她宁可去看黑豹那毛茸茸的狗脸,也不愿意去面对魏启然这张满脸刻着奸商字样的面颊。

    “盛大哥,这金丝墨翡你喜欢吗?”

    洛桐摸摸黑豹的大耳朵,转头问着盛栖梧。自从这金丝墨翡一开出来,洛桐谬觉得这个配盛栖梧是再好不过了,可以给他做一串手串儿,也可以做领带夹、名片夹、戒指等等。

    “当然喜欢啊,这金丝墨翡可真漂亮,不管是收藏还是做成配饰都是很好的。”尽管不明白洛桐为什么这么问,盛栖梧还是如实回答。

    “喜欢就送给你了,”洛桐挥一挥手,财大气粗。这金丝墨翡是漂亮,但是她个人还是喜欢颜色鲜亮一点的,当然要是加工成首饰,她还是乐意佩戴的。

    盛小叔在一边听着满脸的羡慕嫉妒,二侄子可真是有魅力啊。侄媳妇可真有魄力,价值连城的东西,说送就送了。

    他怎么就没有遇到这么好的媳妇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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