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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九二之商业大亨》 第七十二章 变化很大的郑佳怡(2/5)

   好像郑佳怡很乐于看到冯一平露出这么明显的情绪来,笑着说,“老同学,给我写句话吧!”

    冯一平想了想,毫不犹豫,一点不脸红的,把后来一部很成功的青春期电影代表作的名字写下来。“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书赠郑佳怡。”

    考虑到排队的人数,主办方把签售会延长了半个小时。这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冯一平创纪录的签售了近六百本。

    他谢绝了主办方请吃饭的好意。甩着腕子走向自己的车,正准备走,又听到有人喊,“冯一平!”

    他迎声一看,只见两个女孩子从一辆雅阁上下来,郑佳怡和另一个,则从一辆蓝色的甲壳虫上下来,这玩意现在可不像后来那么平民化,好像也得三四十万,属于高档轿车之列。

    冯一平有些奇怪,这是在等我吗?这好像不是她性格啊。

    “你好一平,这是我朋友。”她居然还是笑着,奇怪,难道是收了很多红包,不对啊,还没到收红包的时候呢!

    “不好意思啊,我说你是我同学,她们就一定要我带她们来找你。”

    “没有,这是我的荣幸,谢谢你们的支持!”

    “我一直想问你,我有一张很喜欢听的宝丽金的专辑,上面的词曲作者和你的笔名一样,那也是你写的吗?”

    这个现在也没什么好瞒的,“对,是我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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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真是你写的!”她和那几个朋友有些欢呼雀跃,“那你不是见到过好多明星?刘天王帅吗?”

    冯一平有些小郁闷,合着这不是要夸我的意思?我说,还能不能愉快的聊天了?

    “挺帅的,”见她们花痴的样子,他有些不忿,跟着恬不知耻的小声嘀咕了一句,“和我差不多。”

    “你接下来去哪?”郑佳怡又问。

    “回市里,然后回乡下过年,你呢,要回市里吗?”

    “不用,我老家就在省城,只是因为我爸妈在市里工作,我才在市里读书。”原来如此。

    “佳怡,要不请你同学中午一起吃饭吧,家里面这两天总人来人往的,吃个饭都不安生。”

    “你看呢?”郑佳怡问他。

    “我的荣幸!”冯一平又重复了一次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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