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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法诸天》 第九百三十章 嗜血的地精(2/3)

相残杀。”

    “好吧,希望您是对的……”

    就在拉姆斯将军还想要说点什么的时候,远处突然传来一声低沉悠扬的号角声。

    呜——呜——呜——

    瞬间!

    位于最前排喝下恶魔之血的地精们终于开始排着整齐的方阵,朝联军方向大踏步的前进。

    与那些只知道几哇乱叫一拥而上的蠢货不同,它们的眼睛里闪烁着疯狂而又嗜血的光芒,完全没有一丁点畏惧,迎着铺天盖地的箭雨就冲了上来。

    “端平长矛!”

    “端平长矛!”

    “准备!”

    “刺!”

    “第一排后退!”

    “第二批上前!”

    “刺!”

    ……

    伴随着军官紧张的呼喊,双方终于碰撞到了一起。

    这些只有一米三四的红皮肤小个子,就如同疯了一样,哪怕腹部和胸腔被刺穿,也会顺着矛杆拼命往前挪动,然后用手上锋利的短剑割开人类士兵的脖子痛饮鲜血。

    尽管它们身上仅有一件简陋的皮甲和粗制滥造的木盾,可是却硬生生撕开了联军排列紧密的阵型,甚至冲垮了联军好几个由数百人组成大方阵。

    残忍!

    嗜血!

    疯狂!

    最重要的是不怕死!

    是的!

    拉姆斯将军从未见过如此可怕的地精,好几次揉了揉眼睛,认为自己中了幻术,亦或是最近精神太紧张出现了幻觉。

    要知道地精这种生物,基本上在费伦大陆处于食物链的最低层,性格既胆小又懦弱,连十三四岁稍微经过一点训练的孩子都能轻而易举杀死一两个。

    可现在……

    眼前这些皮肤颜色稍微有点诡异的地精,居然在伤亡超过三四千之后,仍旧没有一丁点退缩的意思,源源不断冲上来,简直比强壮的兽人还要难缠。

    毕竟人类士兵的个子普遍比较高,而且最前排的长矛通常是用来对付骑兵或者体型比较大的怪物,所以小个子的地精反而容易借助自身优势,灵活避开迎面刺过来的长柄武器。

    恐怕整个联军所有的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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