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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粉战驹》 第一卷 骚乱之秋 第二章 穷生骨相(1/14)

    过完农历年,我毫无困难的进入印刷厂,作了一名光荣的临时工,开始了如狗一般的打工生涯,一星期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十小时,从清晨七点半,工作到傍晚五点半,每月工资一百二十元,和我一起进厂的正式职工,每月工资一百四十元,我工作的内容,是做正式职工不屑于做的任何事。桃桃书; 桃桃书;

    郑铃就在一车间,虽然整日穿着工作服,但是宽大的工作服,依然掩不住她的丰乳肥臀,看她胸前的架式,可能比江媚还要大一点,生得个漂亮的鹅蛋形脸,细眉杏眼,身材修长,两条大腿特别的纤美,她那点工资,她那种工作,根本就不允许她化妆,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是素面朝天,然依然难以掩住她的漂亮。

    郑铃的家庭成分不好,这家印刷厂,解放前就是她家开的,她的祖父是个地地道道的资本家、黑五类,在厂里被称为狐狸精、美女蛇,是个人人唾弃的反革命角色。

    她的老公刘勇,倒是出身苦大仇深的雇工家庭,长得其貌不扬,个子打横里长,身高比我还矮,鼻孔朝天,两耳招风。

    刘勇家除了两个老不死的之外,还有两个弟弟,一家六口人挤在一间房间里住,实在苦不堪言,一年到头的,小两口几乎找不到打炮的时间。

    郑铃自小就看过她爷爷遭批斗,明知象她这样的家庭,在中国算是永无出头之日了,以她这样的绝色大美女,只能找刘勇这个老公,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屡巴上。

    我天生对某些伟人免疫,并且通过种种分析,得出某人晃扁人民大众的成份,远远高于为人民服务的成分。

    郑铃只比我大三岁,也是初中毕业进的厂,整个厂子里,能和她交朋友的很少,女人天生嫉妒她的美丽,男人却要装做假正经,心里虽不止一次的想按倒她狂日,但是表面上还要摆出对她不屑一顾的表情。

    她不象江媚,就住在家门口,本来就认识我,她家住在下关江边上,是不认得我的,但是因为那天她在吴爱国家见过我和江媚一起出来,就对我有了印象,其实那天她和刘勇两个从下关摸到吴爱国家,花了整整大半天的时间,实在不是件容易的事。

    郑铃本能的以为,以我这种吊样,竟然被厂里弄进来,肯定有硬得一B的后台,刘勇老实而胆小,正常情况下,在厂领导面前,说话都哆嗦,靠他根本不可能得到厂子里正在建的那一小套居室,所以郑铃有意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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