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媳》 童媳 3(1/2)
(三)
普丽缇的婚事,我当父亲可以作主,而且她妈妈也嘱咐了。桃桃书; 桃桃书;
哀悼期完了,和她结婚顺理成章。
可是,女儿嫁给爸爸的事,人家会批评爸爸自私专横,霸佔闺女。
我和普丽缇谈及婚事,她羞涩涩的説愿做我妻房。
但是,我告诉她说,一天未成亲,还是我的女儿,我有责任为女儿将来的幸福着想。
她一旦做了我的妻子,就是弟妺的新妈妈了。
虽然已经像他们妈妈般照顾他们,但是比妹妹年长两岁,比弟弟长三岁,教他们甘愿改口称呼姊姊做妈妈是另一回事。
小小年纪做人后母,而且是自己弟妹的后母,难啊!普丽缇她不介意弟妹唤她做什么。
我对她说,妳真的还是不懂了。
妳要跟他们谈一谈他们的感受,特别是妹妹,她比妳只年轻两岁。
更难承受的转变,是一夜之间,爸爸成为妳的丈夫,妳就是这个家庭的女主人。
看见爸爸的赤身,和爸爸同房,为爸爸生育儿女。
妳看着爸爸,我就是妳的丈夫。
妳真的喜欢我吗?做我儿女的母亲吗?普丽缇对我说,看到我怎样和妈妈恩爱,就知道我是个好丈夫,可以託付终身。
又看到我怎样爱护她和弟妹,就知道我将会是她的儿女的好父亲。
纵使普丽缇再三表示她想即时嫁给我,村俗女孩八岁可以出嫁,而她快九岁了。
但我说,急不来,婚礼的日子容后订定。
和女儿订了婚,心裡踏实了。
在同一屋簷下,找对她没有越轨的行为。
普丽缇仍然和弟妹同睡,而我孤身独眠。
我夜裡都是想着她,看过去她睡的那边,她也向我这边看过来,和我相思着。
一家四口,继续生活。
一起郊游,逛市集。
普丽缇决定一家吃什么,穿什么。
普丽缇巧手做女红。
针线、编织、刺-->>
普丽缇的婚事,我当父亲可以作主,而且她妈妈也嘱咐了。桃桃书; 桃桃书;
哀悼期完了,和她结婚顺理成章。
可是,女儿嫁给爸爸的事,人家会批评爸爸自私专横,霸佔闺女。
我和普丽缇谈及婚事,她羞涩涩的説愿做我妻房。
但是,我告诉她说,一天未成亲,还是我的女儿,我有责任为女儿将来的幸福着想。
她一旦做了我的妻子,就是弟妺的新妈妈了。
虽然已经像他们妈妈般照顾他们,但是比妹妹年长两岁,比弟弟长三岁,教他们甘愿改口称呼姊姊做妈妈是另一回事。
小小年纪做人后母,而且是自己弟妹的后母,难啊!普丽缇她不介意弟妹唤她做什么。
我对她说,妳真的还是不懂了。
妳要跟他们谈一谈他们的感受,特别是妹妹,她比妳只年轻两岁。
更难承受的转变,是一夜之间,爸爸成为妳的丈夫,妳就是这个家庭的女主人。
看见爸爸的赤身,和爸爸同房,为爸爸生育儿女。
妳看着爸爸,我就是妳的丈夫。
妳真的喜欢我吗?做我儿女的母亲吗?普丽缇对我说,看到我怎样和妈妈恩爱,就知道我是个好丈夫,可以託付终身。
又看到我怎样爱护她和弟妹,就知道我将会是她的儿女的好父亲。
纵使普丽缇再三表示她想即时嫁给我,村俗女孩八岁可以出嫁,而她快九岁了。
但我说,急不来,婚礼的日子容后订定。
和女儿订了婚,心裡踏实了。
在同一屋簷下,找对她没有越轨的行为。
普丽缇仍然和弟妹同睡,而我孤身独眠。
我夜裡都是想着她,看过去她睡的那边,她也向我这边看过来,和我相思着。
一家四口,继续生活。
一起郊游,逛市集。
普丽缇决定一家吃什么,穿什么。
普丽缇巧手做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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