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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命归原(匹夫夺志)》 【司命归原】(匹夫夺志)第七十三,七十四章(2/8)

奇,又好笑,今天碰着这小伙还真奇了怪了,不但胆子比天大,还自称没家没业,成没成年啊。那姐:“你多大啊?还没家没业?你爸妈呢?你家住哪片?”叶南飞这时候才细看这位姐,那会刚见面虽然第一印象是漂亮,但是其他的没细看,这一看穿着,咋说呢?按现在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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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叫做打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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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挺时尚,但是在那个年代,这种时尚常常被误解为不是好人。

    头发是短发,应该是烫了大卷,枣红色的外套,深蓝色的裤子,脚上穿着高腰雪地鞋,按当时叶南飞的审美观,这也不是美的打扮,不过人家脸长得美,而且还这么帮自己,所以也没啥想瞒着人家的意思,再说,也没有瞒的必要:“我家不是这的,已经老多年没回家了,这才来乌拉没多少天,本打算卖点鱼,挣点钱,可你看着了,就这他们也不让我干。”

    这位姐一看这小伙岁数不大,身上似乎故事可不少,这引起了她极大的兴趣,最关键的是,刚才叶南飞那生猛表现,让她感觉太惊艳了,不同阶层的人的价值观,审美观是不同的,这位姐虽然穿的不错,但是一看就是社会底层,不然能摆摊来么,底层妇女,特别是挺前卫的,对于暴力有时候莫名的崇拜,有可能是感觉会给自己带来安全感吧。很多看见敢打能拼的流氓,就眼睛冒星星,大有遇到偶像的感觉。

    那女知识分子心中的偶像应该是那种文质彬彬,一身书生气,有文采的。混政界的见着领导就发晕,但无论哪个阶层的女性,都会对同时对一种男人有感觉,那就是勇敢的男人。你就是在高知的女性,你可以反感暴力,讨厌打打杀杀,但你也不会喜欢,见着暴力就腿软,懦弱的男人。所谓的勇敢,不是你敢打敢杀,而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比如刚才叶南飞一人打十多个,这在普通人来看是不可能的,而叶南飞不但不怕,还潇洒的把他们收拾了,前面的一个打十个就可以理解成为勇敢,而打的这么漂亮,这叫有本事,这两样女的都喜欢,所以也惊着这位姐了:“那你再市里住啥地方?”

    叶南飞也不瞒着:“没地方住,在郊区树林里住窝棚,别提了,窝棚昨天也被人拆了,要不今天也不至于这么闹心。”这位姐听傻了,这什么情况?住窝棚?还真是无家可归啊。这时候她细看叶南飞,虽然造的挺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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