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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什么都懂》 第34章 爱情电影的圣典!(2/3)

貌和气质,也是非常出彩的。

    剩下的男主角的接盘侠好友,戏份就要弱一些了。

    《情书》的主要角色,也就这么四个人,或者说前面的三个人。

    其余需要的就是一些配角而已,而且基本上都是凑人数的,根本不重要。

    角色不复杂,构造简单,也就是沈欢选择这部电影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样就代表只要主演们给力,整部电影就能撑起来了。

    而且花销还特别小。

    除了中山美穗的角色,需要一个非常有演技的女演员之外,两位藤井树选用刚出道的演员,或者是电影学院的学生都可以。

    哪怕是拍摄的场地需要有好几次的转换,但整体的开销,花上500万到800万,绝对是足够的。

    琢磨了这么些因素后,沈欢便在脑海中默念道:“好爷,我要兑换日苯岩井俊二的电影‘情书’。”

    “见不得别人比我好”并没有回答,但下一刻,沈欢的脑海里就出现了“情书”的电影。

    就像是铭刻在沈欢的脑海中一样,一幕幕的片段流过,清晰无比。

    哪怕是每一句对话,沈欢都能记得清楚。

    不,不是记得,仿佛是他就在电影里面,旁观着他们的故事。

    好爷果然牛皮啊!!

    感叹之余,沈欢便低下头去,在电脑上面噼里啪啦的打字起来。

    《情书》的原著书籍,也就是10万字左右,用电影的表达方式来做,根本就用不了10万字。

    可沈欢不是什么专业的编剧出身,他担心朱梅看不懂自己写的,就干脆从头到尾的把整个剧情都描述了一番。

    包括了演员们的台词,还有他们当时的表情和心情,以及沈欢对某段记忆深刻的片段的着重表述和旁白,他都给写上了。

    新时代的年轻人,在电脑上打字的速度都不会太慢,特别是沈欢以前还专门学过电脑速记,每小时最快能打到3000字,所以这么10万字左右的剧本,他花了三天时间就写完了。

    其实用不着三天时间的。

    只不过在刚刚开始写的时候,水千雨给他送饭进来,就看到了他在拼命的打字,于是便看了一会儿。

    这下子可就停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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