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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1592 一千三百七十 吃外人还是比吃自己人要好(2/3)

个村一个村的人一起出去干活,出了事情也方便大家抱团,商户就不敢欺负人。

    萧如薰对这些商户一点好感都没有,早早地定下严格规定,要求地方基层政府要有所作为,不能毫无作为,一旦出了事情,县府直接问责地方乡村政府,问问他们到底是怎么做的亲民官。

    基本上农会会长和乡长要想往上升级,这一关是必须要过的。

    隆武十三年以后,要是任期内出现了商户坑害农民的情况而农民无处伸冤,那是很严重的,涉事基层官员就可以卷铺盖滚蛋了,严重的还要坐牢。

    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甚至连为民伸冤都做不到,要你何用?

    当然,萧如薰也知道这些商人的尿性,所以给了他们一个特殊渠道。

    如果觉得这样麻烦,不想和政府正面刚,又心黑不想付太多钱,或者找不到足够的劳动力,可以来找政府,申请租赁一批倭人或者北虏给你做工,直接付钱给政府,不用给他们工钱。

    至于怎么用,怎么操作,政府不管,但是死了要赔钱,到时间了不能送回来,你得赔钱,一个人几个钱这样的价格提前订好,政府给你完完整整的送来,你要完完整整的送回去,不然赔钱。

    当然往往这样做的操作性更大,更方便商户节省成本,所以这个政府提供的业务还蛮受欢迎的,能给政府提供不少收入。

    但是因为有些商户过于心黑,不听政府劝告凌虐倭人和北虏过甚,导致暴动,曾经还在天津闹出过倭人忍无可忍纵火焚烧工坊烧死不少人的事情。

    大秦律法只保护大秦子民,不保护战俘,战俘死活政府不关心,只要付钱就好,但是一旦涉及到了大秦子民,事情就大条了。

    那户商家主人被罚到倾家荡产还被发配去做苦力,家产都用来偿还被火烧死的做工农民的家属了,至于那些倭人,第一时间就被天津警察部队出警灭了。

    大秦律法不管战俘如何,但是如果出了问题伤害到大秦子民,就直接追究商家的责任,不问缘由,直接追究,这种做法极大的震慑了一批连饭都不给战俘吃的商家,使他们的行为趋于规范化。

    至少让人家吃点饭是吧?

    饭都不给吃还强一天干活九个时辰以上,也难怪那些倭人要不顾后果的暴动了。

    但是如果那些倭人没纵火烧死做工的农户,估计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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