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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友是恶女》 第四百二十八章 不能经过的桥(2/5)

原秀次的指示,而北原秀次抬起头看了一眼龟田义正,轻声问道:“村上刑事,您觉得把手机重新放回去怎么样?”

    村上繁奈摇摇头道:“那没用的,北原同学,就算咱们埋伏好抓到了去找手机的龟田先生,甚至是发现他偷偷转帐了,那检查官也很难让他认罪——他可以解释说是带警察上楼时发现了手机,一时起了贪心没报告,在中山先生死后想偷钱,这并不能直接证明他确实杀了人,律师一定会和检查官抗争到底的。”

    “但会让他的口供疑点大增,有严重的杀人嫌疑,更直接能证明他盗窃了!”

    村上繁奈愣了愣,迟疑道:“先以盗窃罪抓捕他吗?”

    “不,以盗窃罪逼他供认杀人罪。”北原秀次想来想去,实在是没想到什么好办法——日本法庭定罪需要动机、物证以及口供,现在龟田义正做事太小心,根本找不到任何物证,除非是小说里才会出现那种指出疑点,罪犯马上就供认不讳的事情,现实中哪个不是顽抗到底?

    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这道理放哪里都一样的,龟田义正是个非常冷静的凶手,不看到铁证,一定会抵赖到底,而依日本司法系统的尿性,如果检查官的补充搜查没有成果,这人八成就给直接放了。

    很难想像会发生这种事,但依北原秀次了解的法律知识,这种事真发生的可能性非常之高,基本接近于现实。

    已经有过无数先例了,就像辛普森杀妻案一样,大家都知道99.9%的可能性是他杀的,但一样物证被证明有疑问,是真是假说不清,于是这人被放了。

    围观群众除了说MMP也没办法,法律就是这样的。

    村上繁奈愕然:“以盗窃罪逼他承认杀人吗?这怎么可能!”

    “盗窃罪要判几年?”

    “数额较少的话,罚款或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话,最高处以十年监禁。”

    “杀人罪呢?”

    “中山先生的案件吗?这种算是故意杀人罪了,最高可以到死刑,但……”

    “但判不了死刑对吗?”

    村上繁奈想了想平时新闻上看到了判例,迟疑道:“现在人权运动人士闹得很凶,废除死刑的呼声很高,只杀一个人的话确实判不了死刑……上次杀了两个的都没判,我觉得大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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