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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大明朝》 第478章 丰臣遗忠,幕府认证(3/3)

点点头:“好的......也就是说,你们在西历1640年时,是代表尼德兰联省共和国同我大明福建总兵郑芝龙签订贸易条约的?”

    “不,不,不......”范.迪门连忙摇头,“1640年的条约,仅仅是东印度公司和郑芝龙将军之间的商业合同。”

    朱慈烺点点头,思索着道:“根据这份合同,东印度公司的商船不得直接进入任何一处大明所拥有的港口进行贸易,东印度公司所需要的大明货物,一律由郑芝龙代买。另外,所有从福建附近海域通过的东印度公司商船,每年必须向郑芝龙缴纳3000两白银的船税......这些款现在还在履行吗?”

    “还在履行......”范.迪门站起身,向朱慈烺鞠躬行礼,然后又道,“皇太子殿下,这是不公正的条款,不仅不利于东印度公司的自由贸易,而且对大明帝国的海外贸易也相当不利!我代表东印度公司,恳请殿下废除这些不公正并且有碍自由贸易的条款。”

    朱慈烺看着范.迪门,眉头微皱:“总督,你们东印度公司既然是商业性质的公司,那么就应该有商人的契约精神!既然签订了合同,就应该要严格履行。即便想要更改,也应该通过协商,而不是请求本宫降旨。”

    什么......契约精神?范.迪门真有点云里雾里了,这位大明皇太子什么意思啊?

    朱慈烺笑着:“过去大明闭关锁国,是不许西夷商人进入长江口贸易的,而你们一直试图突破我们的限制,给我国沿海地区的稳定造成了威胁。所以郑芝龙和你们签订的条约,是非常恰当的。

    但是现在,本宫决定开国贸易,在南北洋和长江的交汇之处开办上海商埠,将准许一切外洋商人自由出入贸易和长久定居。尼德兰联省共和国的商人,当然在一切外洋商人之列,所以你们和郑芝龙所签订的商业合同,就必须要进行修改。郑芝龙的损失,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

    “那我们应该怎么补偿郑芝龙呢?”范.迪门连忙问。

    朱慈烺笑了笑,“这个问题,应该由你们和郑芝龙去商量......毕竟你们双方达成的是一份商业协议,而不是两个国家之间的协定。本宫只能从中撮合,不能强令郑芝龙同意对他不利的修改条件。”

    怎么那么绕呢?范.迪门都快给朱慈烺绕晕了!这位真的是中央王朝的皇太子吗?怎么有一种狡诈的阿姆斯特丹银行家的气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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