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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罗马帝国》 第三十五章、唯才是举(3/5)

名贪官用十万盾办好了,又私吞了十万盾,没有为国家节省成本,那么内阁给他的评价也是:干吏,可以当猪养;

    如果同样的事情,你需要花三十万盾才能办下来,就算是再清廉,内阁给出的评价也是:昏官,留下来背黑锅,或者是回家种土豆;

    如果同样的事情,你需要花三十万盾才能办下来,又多报了五万预算,给自己私吞了,那么不需要评价了,直接送进监狱改造就好。

    前面几种官员都有存在的价值,清官如果能力不足,还可以调岗去做特殊岗位的工作。

    贪官只要有能力就有价值,既可以用来办事,又可以当猪养。等养肥了就杀了用来收买民心,顺便还增加一笔财政收入。

    唯独最后一种,既无能又腐败的官员,实在是不可救药。

    奥地利内阁政府的用人标准,显然是受到了弗朗茨的影响。唯才是举,只要有能力就可以用。甚至在价值没有榨干之前,不用担心被抛弃。

    如果能够立下大的功劳,那么恭喜你安全了,不用担心秋后算账。弗朗茨从来都是不杀功臣的,这是吸引人卖命的手段之一。

    当然,造反、叛国的都属于例外。

    在弗朗茨看来,一个和珅的贡献超过一百个纪晓岚。能够帮皇帝把事情办的妥妥的,什么骂名都替皇帝背了,缺钱的时候还可以拿他开刀,这样的大臣简直就是人臣典范啊!

    可惜,奥地利政府中没有这样的大臣。尽管替皇帝背黑锅的人不少,可是贪污技术明显不过关,不要说贪污两亿两白银,就是是贪污两百万盾的人才都凤毛麟角。

    (1盾≈11.69克白银)

    由于金额实在是太小,伟大的皇帝陛下还拉不下脸来翻脸不认人,就只能先记在小本本上了。

    也不能说人家贪官的家产都是贪污来的,有能力的人还可以钱生钱,贪污一百万然后赚到一千万,这种贪官弗朗茨最喜欢了。

    等他们富甲一方,就可以秋后算账了。那怕只是贪污一万盾,弗朗茨也不介意把他们的亿万身家全部充公。

    所以奥地利政府的官员下海是非常有风险的,如果没发财就算了,发了财一定要好好考虑一下自己的屁股干不干净。

    遗憾的是截止到目前为止,伟大的皇帝陛下就没有因为贪污的罪名干掉过一名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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