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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礼监》 第七百一十七章 生死以之(2/3)

公公也不会有这吴淞之行了。

    魏公公拱手抱拳:“陈公公说笑了,汪公公当年哪是咱这后辈可比的,和汪公公相比,咱不过是个蝼蚁之辈。”

    汪直当年可是内廷第一人,十四岁就提督御马监统领大军南征北战,更兼西厂太监,权势之重就是司礼掌印都不可与之并论,东厂太监见了他更是远避,又岂是魏良臣能比的。

    魏良臣这会就是有汪直一半权势,怕他做梦都能笑醒。

    “哈哈,魏公公若是蝼蚁,咱家又是什么?年轻人谦虚是好,但过于谦虚就未免不美了。不说别的,就你在江南做的这几桩事,咱家这胆子就做不了。”

    说到这,陈福话锋一转,“不过说起来,魏公公你胆子确是大,前有无锡那事,后有吴淞这事,换了咱家,可是万万做不出来的。”

    “事在人为,咱也是无奈,东林书院欺人太甚,咱若忍气吞声,只怕这会就不能和陈公公游江畅饮了。至于吴淞水营的事,却是咱奉旨而为,不得不做。”魏公公这话是半真半假,不管陈福对他是好心还是恶意,都不可能将自己的底牌露出。

    只要万历圣旨一天未到,他魏公公就万不能让红旗倒了,死到临头也得高呼为皇爷生,为皇爷死。至少,吴淞水营杀将夺权这事,咬死也得是受皇帝嘱咐,给那枉死的管营游击安上抗旨的罪名,若不然,此举便不合法理。

    陈福点了点头,倒未说吴淞水营这事,而是道:“无锡那事,咱也问过不少人,我内守备厅虽不大问地方的事,但耳目还是不少的。刘公公说了,这事不怪你,你做的也不错,若个个都不把我们放在眼里,说赶就赶,说杀就杀,我等还留在这江南之地做什么,不如裹了席盖回京里向皇爷请罪呢。”

    果然还是有同僚之情,唇亡齿寒的道理,南都的大人物也懂。

    魏公公暗松口气,知道守备太监刘朝用的态度八成和杭州的孙隆一样。他有些感慨道:“其实咱也不想那么做,可不这么做,咱内官在这江南岂不如过街老鼠般,人人都能喊打喊杀了。民间有句话,叫做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到了咱这头,也一个道理呢,陈公公说是不是这理?”

    红薯当下在江南倒也有,百姓多在田间余地杂地种些,当成杂食水果来吃。很是便宜,又有叫山芋的。

    陈福笑了起来:“就是这道理呢,你别说这俗语倒是贴切的很。你可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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